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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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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代玉牒看清代的宗法制度

本文发布于:2022-05-19 08:19:17
发布人:gary
新闻内容:

赵彦昌,李国华

(满族研究,200701期)

摘要:清代玉牒是我国现今保存最完好的皇家族谱,记载翔实,装帧华丽。玉牒有着严格的编修制度,其内容为我们揭开许多清史之谜,了解清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玉牒为我们研究清史、满族史尤其是研究清代宗法制度提供了第一手的、丰富的可靠资料。

谱牒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就谱牒的种类而言,不外玉牒、族谱、年谱。皇族的族谱称做玉牒。清代玉牒,也就是清代皇族的族谱。中国历代王朝,均修玉牒,可惜清代以前各王朝玉牒,均未流传于世。清代玉牒记载翔实,装祯华丽,是我国唯一一部系统保存至今的皇族“家谱”。

清朝入关之后,在维护其权力与地位方面,沿袭了中国的封建制度,吸取了历代特别是明朝的统治经验与教训,改善与完备了皇族内部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清代的统治者为了划分宗族内封爵等级,维护宗室、觉罗之间的团结,稳定皇族各支派的袭封秩序,定期分配俸米和俸银,以其他方面的利益和权利, 建立了玉牒制度。

顺治九年, 为了维护皇族内部的伦理关系和封建宗法关系, 加强皇族的管理和监督, 清廷设立宗人府, “掌皇族之属籍, 以时修辑正牒, 办昭穆序爵禄, 均其惠养而布之教令。每逢玉牒编修之年, 便设玉牒馆, 由皇帝钦派大臣组织人力编修玉牒。清代将皇族依照血缘而分为两类:以清太祖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世为本支, 称为宗室, 以腰束黄带为志, 俗称为黄带子;以塔克世的叔伯兄弟为旁支, 称为觉罗, 定以腰束红带为志, 俗称红带子。另外宗室觉罗有因罪革退者, 恐“与齐民无别”, 而对革退的宗室给以红带为志, 觉罗以紫带为志。

顺治十二年议定, “玉牒以十年纂修一次”。从顺治十八年开始, 统清代共纂修玉牒二十八次。玉牒的编纂和审核是一项相当繁琐而隆重的工程, 在屈六生的《清代玉牒》中有比较详尽的论述。清初, 玉牒缮写三部, 分藏于皇史宬、宗人府、礼部。乾隆二十五年改为缮写两部, 分存于皇史宬和盛京。在顺治康熙两朝, 玉牒只有满文本, 之后才有了汉文本。这是因为玉牒编纂被清王朝视为一件要事, 关系到其自身重大利益, 玉牒“对于管理皇族、确定封爵等级、承袭关系、婚丧嫁娶之赏赐、领取俸银俸米数额, 以及分配其他方面的权力和利益, 是最根本的记录和依据”, 因而受到皇族的普遍重视。清初玉牒只有满文本完全是当时社会环境所使然。同时这些玉牒为我们研究清史、满族史尤其是研究清代宗法制度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的可靠资料, 自我国历史档案开放以来, 清代玉牒也逐渐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宗法制度在中国由来已久, 它是由在原始社会末期人们按照一定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而形成的氏族演化而来的, 并且在西周时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它建立了“百世不变”的大宗和“五世则迁”的小宗, 二者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大宗统治着小宗, 小宗臣服于大宗, 二者有着严格的等级界限。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长年的战乱以及一系列的政治变革, 使得西周宗法制度的经济基础被打破, 几经跌宕, 这种宗法制度终于在唐末五代时走向了终结, “荡然无复有存”。

清代谱牒的编纂方法基本是沿承了宋代欧阳修、苏洵的小宗家谱的书写方法。这种谱牒经过张载、二程、朱熹等理学家的完善扩充, 更加地强调封建伦理, 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纲常观念。这种谱牒能在明清两代广为发展经久不衰, 尤其是在清代, 这一方面是与当时刚刚入主中原的满清王朝所面临的错综复杂的种种局面有着深刻的联系, 他们逐渐意识到无论是“血洗扬州”的屠戮, 还是“留头不留发, 留发不留头”的禁令, 都只是解决表面的问题, 要想解决实质问题还必须采用和平的方法来收买人心。在近三十年的南征北战中, 他们意识到宗族认同感在基层的普及以及宗族意识在广大民众心中根深蒂固的地位, 更看到了宗族在社会生活上的重大作用。于是宗族就成为他们稳定统治的首选, 通过各个宗族来维系人心, 稳定其统治;另一方面是与大一统的封建专制政权的加强密不可分的。清代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从顺治帝开始, 封建专制不断加强。顺治帝建立宗人府, 编制皇族玉牒。康熙帝六次南巡多次抚慰当地巨户, 允许其在宗族内相对的自治和权利。雍正帝时这种宗族内相对的权利更是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 使国家政权和宗法族权完全结合。而宗族作为当时社会的最基层的具有亲和力的组织, 它的这种独特的优势有利于专制的顺利实现。宗族制度的完备与专制政权的巩固是亦步亦趋的, 形影不离, 同时以“敬祖收宗”为目的的宗族组织也起到了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基层专制统治的作用。

这样, 在清代玉牒中便深深的打下了宗法的烙印, 清政府需要以此来标榜自己的文明开化, 以及接受汉文化的决心, 从而达到使汉人臣服的政治目的。另外古代中国是那种“由家族而国家, 国家混合于家族” 的以家族为本位的家天下的政治模式, 这种“家国同构式”也需要他们这么做, 因为这种政治模式需要稳定的家族支持, “专制的家庭模式为国内政治生活中的社会秩序提供了基础,为其管摄天下人之心提供一个稳定的后方阵地。清统治者便很好的运用了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温情脉脉的宗法工具, 从而掩盖其内部的等级森严, 贫富分化、阶级矛盾等, 使族人从思想上安分守常。早在努尔哈赤时代, 统治者就很注重宗法这个特殊工具了。天命十年四月, 努尔哈赤谕诸贝勒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乱者, 未之有也。吾后代子孙当世守孝悌之道, 不可违也。其为长上者, 居恒当和睦其子弟, 为子弟者亦宜承顺关切可也。至于上待下, 下事上, 务以真心实意爱敬之, 慎勿怀虚假之念”。八旗兵入主中原之后, 统治者更加重视宗法的严肃性。顺治九年建立了宗人府, 主管宗室人员的活动情况。以后历代都作了许多的规定, 力保宗室特别是皇室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受到侵犯。

宗人府作为玉牒的编纂机构, 其首要职能便是“修族谱以联疏远”,必须保证“记录宗室觉罗与皇帝的血缘关系,分清亲疏远近及尊卑上下”,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据此编订的玉牒就很明显地体现了封建的等级思想和伦常观念。

(一) 在编纂前, 宗族内成员应该执行严格的人口呈报制度, 宗人府必须保证皇室血缘的同一性。这是一项繁重的琐碎的工作。远在崇德三年, 皇太极就降谕:“凡宗籍记载, 亲王以下宗室所生子女, 年及一岁, 许将其名并所生年月日时, 母氏某, 收生妇某, 开列入府, 详载册籍。其另室所居妾媵所出这亦准记籍。如将未居另室妾婢所出, 并抚养异姓之子谎报者, 治以重罪。觉罗子女, 年及一岁, 照前例记籍。其庶出之子, 一准记籍。如将抚养异姓之子谎报者, 治以重罪”。可见在此时皇族就已经非常重视血统了, 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呈报制度。到顺治时更加详细的阐明这一做法, 规定“于每年正月初五日以内, 亲赍送府……如迟误不报、报不以实者, 首领从重治罪”。随着皇室人员的递增, 呈报制度也发生着变化, 到乾隆年间改为三月报府一次。这样宗人府根据这些报送的资料编订宗室的户口册、红名男册、红名女册、生男生女册、卒男册、卒女册、婚嫁册、娶妻册、星源集庆等各种册子, 这些是宗人府编纂玉牒的直接根据, 也是皇帝控制宗族的最有力的工具。宗人府必须核实这些资料的真实性, 皇帝也通过制定各种强制性的规定政策来确保内容真实。

(二) 在编订时, 必须在宗室、觉罗之外单独编订出帝系玉牒, 即将皇帝直系单独编纂成册, 以突出皇权的至高无上。这种玉牒内容比较简单, 只收录皇帝本人和诸皇子, 每朝皇帝名下列其诸皇子名字、行次、爵号, 以嗣位皇子居中, 其他皇子按照顺序左右一边一位依次排列, 以右为大。每代皇帝及皇子为一页。宗室、觉罗的横格玉牒也显示其在家族中的辈分, 每册十一至十五横格不等, 每一横格代表一个辈分, 辈分最高者写于卷首第一横格, 其子孙后裔以辈分递减, 并且必须是在上一辈人书写完毕之后方可记录下一辈人, 记录时要嫡庶次第分明。同时, 女孙是无权被记入横格玉牒的, 她们只能被载入竖格玉牒。此外在修纂玉牒时, 皇帝之名要避讳。凡写到皇帝名字之处, 须用一小块黄绫遮住, 以示对皇帝的崇敬。这在多数情况下, 还是只写皇帝的年号或者庙号, 而不直接书皇帝的名字。

(三) 在玉牒的内容方面, 中国古代的妇女没有独立的政治地位, 只能附属在她们的丈夫或儿子的名义之下。在玉牒中也深刻体现了这种男女尊卑有别、母以子贵的观念。在道光朝之前, 皇帝的后妃只有生儿育女的方可载入玉牒, 也就是说即便是贵为国母的皇后如果没有子嗣, 那么她也要被拒之玉牒的门外。直到道光十七年才改为“皇后无论有无所出, 俱著载入玉牒”, 妃子仍“有所出者著载入, 无所出者盖毋庸载入”。同时即便是被载入也基本上是一笔带过, 如咸丰九年所修的玉牒中关于奕訢及其家世的记载:“第六子和硕恭亲王奕訢, 道光十二年壬辰十一月二十一日丑时孝静康慈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员外郎华良阿之女所出……嫡福晋瓜儿佳氏大学士桂良之女, 侧福晋薛氏文汇之女”, 而关于奕訢的记载却洋洋洒洒的写了百余字。被载入竖格玉牒的女孙们同样要比男孙们记载的简单, 并且在玉牒中不得出现女孙的名字, 只能称呼为某某第几女, 有封号的可在后面著写封号。

同时, 满人统治中国的过程也是其被汉化的过程, 这两个过程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玉牒比较清楚地记载了这一过程。在清军入关之初, 尚保留其固有的淳俗, 命名比较随便, 也不用排字辈。自康熙朝开始, 清皇室开始排字辈命名, 康熙帝规定皇子的第一个子皆用“胤”字, 第二子皆用“示”字旁的字;皇孙的第一子皆用“弘”字, 第二子皆用“日”旁。以后经过乾隆、道光、咸丰的发展扩充, 从雍正开始, 其辈分用字顺序为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闿、增、祺。但是这些字“只有近支宗室, 才可依此命名, 其支派稍远者, 命名即不得以此行辈”。同时对于满文玉牒的书写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嗣后满洲字命名, 俱行连写, 如有复行单写者治罪。至宗室等名字, 但写着多, 然近派宗室名字, 尚可单写, 远派宗室, 亦不可如此单写, 此亦是分别尊卑之一道, 著通行传谕”。但是单写之风并没有得到禁止, 反而愈演愈烈了。到乾隆中后期, 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了。乾隆帝曾不止一次的对这种“单写竟似汉人名字”的作风予以训斥, “著交宗人府查察, 应训饬者训饬, 应更改者更改”, 但是面对如此形势, 他也不得不发出了“宗室俱如此命名是何道理”的哀叹。通过各种措施确使皇帝本支的名字便从有经有纬的行辈网络中凸现出来, 显示出帝系本支与皇帝的密近性及其在近支宗室乃至整个皇族中的特殊身份和地位。皇室的这种命名方法的执行是相当的严厉的。嘉庆年间, 荣郡王绵亿私自用“金”字为其两个儿子取名字, 结果被“著退出乾清门, 并革去领侍卫内大臣、管围大臣”。为避免近支宗室自行命名的混乱现象, 嘉庆帝还将特谕:“朕之亲兄弟, 其子孙俱朕命名”。清代皇室这种起名制度及其执行的严格性, 反映出皇室内血缘的等级界限森严, 不容须臾的越界。满人在汉化的同时, 统治者为保持本民族的淳朴民风, 显示本民族的独特地位, 也在进行着反汉化。这就在满人命名上作了很多严格规定。满人可以用汉字命名, 但是绝对不准用汉姓, 且命名只能用两个字。这样, 满人在取名字时就有了很多限制, 由于刚刚统治中国, 对汉文化了解还不太深, 他们在取名字时的所用汉字就十分的有限, 这样就造成了“官员兵丁内与王公同名者甚多”的现象, 康熙三十二年规定:“王以下闲散宗室以上, 有同名者, 令卑者、幼者更改”,以此来保证皇室宗室的高贵地位和维护其内部的长幼有序、等级分明。

作为玉牒中的主角的男性同样也可以看出其地位的不平等及封建的伦常。宗人府在著书时要特别注意宗室成员的嫡庶关系, 这关系到该成员的封爵、婚娶、经济补助、前程等。凡属庶出的子孙, 在爵秩授封方面均较嫡出的低卑, 政治地位和权利远远赶不上嫡出的。凡亲王妾媵所生之子, 考授三等奉国将军, 贝勒贝子妾媵之子均考授奉恩将军, 其他妾媵之子则为闲散宗室, 不授封。

宗人府还有 “设家塾以课子弟”的职能。

顺治九年, 为了宗人能够“肆力诗书, 通达礼仪”, 以使“宗室人才辈出, 德器日成, 后代圣子神孙世世收辅翼之实效”,便在宗人府下设置了宗学, 对皇族进行统一的教育培养。顺治九年宗人府奏每旗设宗学, 每学用品学兼优的满汉官员各一名。凡未封宗室之子年满10岁的俱入宗学。次年, 每旗皆设立宗学。但由于惧怕子孙习汉俗而渐忘满族旧制, 宗学曾在顺治、康熙两朝两遭废弃, 直到雍正二年 (1724) 才建立正规的宗学。之后为强化族人“国语骑射”的传统, 宗学中的汉教习几经兴废, 直到嘉庆四年 (1799) 才最终确立汉教习的职位。康熙三十七年, 皇帝在景山传集诸王贝勒及闲散宗室进行校射, 发现闲散宗室中有许多的善射者, 便谕令宗人府“将宗室中材力壮健, 长于骑射者详查奏之”,并授于侍卫及八旗中各种职位, 并开始了宗室乡会试和宗室翻译乡会试, 这样科举考试成为宗室中一条重要的入仕之道。雍正帝时, 改为左右翼宗学, 于左右两翼官房中各立一满学一汉学, 王、贝勒、贝子、公、将军及闲散宗室的未满18岁的子弟俱要入学, 19岁之上的亦可入学, 入学后, 由自己愿望来选择修满学还是修汉学。到嘉庆帝时成为由皇帝钦定宗学教习。雍正七年 (1729) , 建立觉罗学, 对远支宗室进行统一系统的教化。

可以说, 清统治者之所以这样重视对宗族内成员的教化, 建立了宗学和觉罗学, 以及各种考试, 为宗族成员的功名打开各种方便之门, 是有其深刻原因的。

第一, 作为一个靠军功而定鼎京师的一个少数民族, 在面对超越自己数余倍计人口的汉民族时, 多少都会产生一种不自信。这就使得他们不得不团结起来, 未雨绸缪, 为他们的万世基业投下永久的保险。通过宗学、觉罗学以及各种考试的设立, 使宗室人员了解汉文化, 更好的统治汉人。但是也正是那种不自信, 使得他们在推行汉文化的同时, 不得不考虑自己作为“弱势群体”的利害冲突, 因此从他们开始准备入关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开始注重自己民族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无论是顺治、康熙两朝宗学的两兴两废, 还是乾隆帝为宗室宁盛额“竟不能清语”的大为恼火, 都只为保持住那点传统, 正如嘉庆帝所言“宗室向有会试之例, 后经兴废, 敬惟皇考圣意,原因宗室当娴习骑射以存满洲旧俗, 恐有专攻文艺沾染汉人习气, 转致弓马生疏”。但是当统治者意识到汉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即使停止了汉教习及各种会试也是无力挽回“国语骑射”的生疏时, 他们也只好作出让步, 顺其自便了。

第二, 宗学、觉罗学以及会试的设立是皇帝笼络族中情感的工具, 只不过它显得很温雅而已。我们不能单纯的把它看成是因循旧习, 是历朝历代注重皇族的延续, 我们应该看到清朝的实际。在清初的三次皇位交替中, 大量的宗族卷入了这些无休止的争斗, 也使得宗族内的矛盾有所激化。因此设立宗学、觉罗学无疑是明智之举。一方面可以使宗室们放松警觉, 安心守法地走上这条由皇帝为他们开通的通往功名的捷径, 为他们的出人头地多了那么一缕光明。另一方面,走上这条道路的或者已经从这条道路上得到益处的宗族, 一定会感激涕零统治者的恩典的, 而这正是统治者需要的再好不过的宣传品, 为自己的统治的稳固多上一层保险。雍正帝在给宗学总管、副总管等人的谕旨中是如此的一目了然的阐明了办学目的:“朕惟睦族敦宗, 务先教化, 特立义学, ……有不遵教训者, 小则尔等自行惩劝;大则揭报宗人府, 会同奏闻。……从来立教之术, 莫要于奖善惩恶。善不奖, 不能使之劝;恶不惩, 不能使之改。尔等既膺简任, 务期勤慎, 勉恪供厥职, 以负朕笃厚宗亲, 殷勤教育之至意”。名为笃亲, 实为拉拢, 醉翁之意岂在酒焉!

第三, 鉴于顺治、康熙继位之后, 各旗旗主或多或少的都给皇帝的地位构成了威胁, 多尔衮、鳌拜等都是明显的例子。顺治帝在多尔衮去世后, 将其正白旗划归己有, 从而构成了上三旗, 开始形成皇帝在八旗中拥有绝对的权威。为进一步巩固这一成果, 逐步建立宗学、觉罗学, 有利于拉拢那些处在下五旗中受各王公贝勒管制的宗室成员, 将他们从各王公贝勒旗下撤出来, 成为公中佐领, 也就是成为皇帝的属人。奕赓在《管见所及》中这样说:“国初宗室不如是之尊也, 凡下五旗宗室, 俱隶本旗王公包衣下当差、护卫、典仪至披甲护军不等, 出则为之引导, 处则为之守护, 且有挑为哈哈珠塞, 日供扫洒, 侍巾栉者。无论叔伯兄弟, 本王公俱奴视之。其挟嫌者或有所谋不遂者, 日以鞭挞从事, 其苦万状, 其贱无伦。世宗宪皇帝在藩邸数十年, 目睹其苦, 御极之初, 即敕谕下五旗王公, 将下五旗包衣佐领宗室俱置之公中, 与国家效力当差, 不许该王公私行使令, 于是诸宗室等幸出水火”。这些成为公中佐领的宗族们, 成为了捍卫皇帝统治的有力防线。

“立家庙以荐蒸尝”, “置义庄以赡贫乏”。“祠堂者, 敬宗者也。义田者, 收族者也。祖宗之神依于主, 主则依于祠堂, 无祠则无以妥亡者。子姓之生依于食, 无田则无以保生者。故祠堂与义田并重而不可偏废者也”。清统治者当然很好的运用了这一组工具, 以之来维护宗室血缘关系的神圣不可侵犯。皇帝每年的除夕前一天都要在太庙举行祭祖活动, 以及清帝东巡, 康熙、乾隆都亲到长白山祭奠, 这既是出于笼络皇族内部成员, 也是张显其皇家大气风范、笼络汉人的壮举。为方便统治,清皇室宗室被分成左右翼和远近支宗室, 并设有总族长、族长、学长, 负责稽查宗室, 治理族务, 向宗人府报告族内人事动态。族长一般由不任官的不掌权的宗室成员来担任, 这样就能保证不与实质上“族长”的皇帝构成威胁, 也能更好的发挥宗法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满人的义田是在其入关之后, 不断被汉化的结果。入关前, 满人一般是将死人火化, 而入关后, 逐渐变为汉式的土葬, 并形成了一套规范的且又很繁琐的丧葬祭祀礼节。义田是宗室祭祀经费的经济来源, 是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义田又称祭田, 也就是坟墓及其周围的土地。顺治康熙年间, 满洲贵族纷纷在京畿一带圈地跑马, 动辄数万亩。宗室锡福之妻乌雅氏说:“氏家原有足以圈地一项, 道光三十年正红旗都统衙门勘闻出地二十五顷五十二亩, 单为归入长房恒春一支, 永为祭产, 并立碑记永远遵守在案”。四品宗室秀山呈称:“宗室有祖遗公共祭田地亩房屋租项, 俱系公祭之田”。如此等等, 不同等级的爵位享有不同的义田, 皇族义田收入主要用于祭祀和与祭祀有关的事务之上。义田也是皇族用于掩饰其内在的不平等而采用的温情手腕。

清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 但是“作为宗法‘血脉文献’的家谱编修之风却达到了封建社会的顶峰”。清统治者非常重视宗法来维护其统治秩序, 康雍时的《圣谕广训》反复强调“笃宗族以昭雍睦”, “立家庙以荐蒸尝”等思想, 皇族宗室更是作出表率, 皇帝东巡、祭祖祭天、编制玉牒等。随着专制皇权的日益集中加强, 皇帝成为皇族中唯一的族长, “无论在家族政治或日常生活行为的规范上, 宗法制度的精神与运用成为皇帝控制皇族最有力的工具”。

供稿:边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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