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丧葬习俗。很多满族家谱对本家族的墓葬地作专目记载,有的还配有墓图,对了解满族的葬俗及相关问题很有价值。以《镶黄旗钮祜禄氏家谱》为例,此谱记载,额亦都的17个儿子,葬地共有5处,2处在关外,3处在关内。
关外的两处:一处是额亦都所葬之地——盛京城北蒲湖岭山里红屯,有7个儿子随父额亦都葬于此处,其中图尔格是卒于清入关后,灵柩由北京运到此地埋葬。另一处是盛京城北瑁金屯,有额亦都的7个儿子葬于此处,其中伊尔登于康熙二年卒于北京,回葬此处。
关内的3处:一处是死于顺治四年的额亦都第十五子索欢的葬地,在北京安定门外的蒋家庄,又称姜家庄。一处是卒于顺治十四年的额亦都第十一子敖德的埋葬地昌平州(北京以北)的西石村。一处是安定门外里八台。先是卒于顺治十六年的额亦都之妻穆库什公主葬于此地,其所生子遏必隆在康熙十二年后亦随母葬于此地。
以上葬地情况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额亦都诸子的葬地比较分散,共有5处,其中4处都不是随父葬;二是入关后死于北京者,有的即葬关内,有的回葬东北;三是妻子有未随夫葬的。如额亦都之妻穆库什公主,死后便没有回葬盛京的山里红屯。属于这种情况的还有:阿达海(额亦都五子)之妻,卒于康熙九年,未回归关外与夫合葬,而是葬于北京安定门外里八台。达隆蔼(额亦都六子)之妻,卒于顺治六年,没有回葬其夫所葬的盛京山里红屯,而葬于北京安定门外。超哈尔(额亦都第十三子)之妻,也未随夫回葬盛京山里红屯,而葬于北京安定门外。
以上所显示的情况,对研究其他问题也有参考意义,比如子不随父葬而葬于他处者甚多,那么,雍正帝未与父康熙帝葬于东陵,而在易县西陵另葬,是否仍有满洲旧葬俗的遗留因素?再如,该家族夫妻分葬,夫葬关外、妻葬关内的情况有多例。如果以这些情况与清太宗皇太极及其诸妻子相比,也颇相似,最晚去世的孝庄文皇后,便未回葬关外皇太极的昭陵,而葬于关内东陵(又称昭西陵)。执太后下嫁观点者,多以此作为其下嫁的证据之一,如果我们联系上述事例,便会感到这种夫妻分葬在满洲人中并不稀奇,若以孝庄未与关外的皇太极合葬,作为下嫁多尔衮的一个证据,便显得无力了。
满洲先人在居处上带有游移性,住地不大固定,所以葬地不大可能长期固定某地,更兼还有兽葬、水葬、树葬等习俗,更无埋葬地,也没有视这种丧葬方式为对先人不孝的伦理观念。满族没有固定、集中的葬地,与汉族农耕定居、安土重迁、居住地较固定,因而族人聚葬地相对固定的情况不同。他们也没有汉族那种在祭葬上的宗法、伦理观念。以后虽然定居辽沈及入关后的北京,且受汉化影响,但这种宗法伦理观念仍较汉人淡薄,所以我们不应以汉人的观念去认识他们的一些葬埋现象,并以此对某些史事作联系解释。
(五)满族祭祀
古代的人们重视祭祀,而且社会形态越早,人们对祭祀越重视,中原王朝的先秦之时,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之说,将祭祀与军事并列为国家的两件大事。满族也是如此,皇家更重视,皇宫中,皇室萨满祭祀每天两次,常年不断。其他满洲之家,也把祭祀当作大事,因而不少家谱也把祭祀作为重要内容载入谱书之中。如《富察氏谱本》的《满洲族祭祀仪注本》[2],叶赫《那氏族谱》(奇玛瑚支系)的“祭祀祖上礼节”“祭祀说明”[2]256-263,满洲《白氏源流族谱》的“凌云堂白氏事宜录·祭祖上规矩、祭天地规矩”[2]210-213,《索绰罗氏谱书》的“安祖宗方位章程”“祭祀应用器具”及注意事项[3],叶赫《那拉氏族谱》(奇玛瑚支系)的“大祭祀用物件图”“祭祀”[4],《凤城瓜尔佳氏宗谱》的“祭祀仪节”“祭文”[4]199-204,等等。有的谱书还专门记载本家族祭祀仪制。如《扈什哈理氏祭祀仪制书》(咸丰朝修),这部谱书主要内容就是《祭祀仪注》,记兴京地区正红满洲旗扈什哈理氏家族祭祀的全过程,连续四天,每天的仪式记载得非常细致。[3]205-206
满族的萨满祭祀,各个家族既有共同之处,又各有本家族特点,在祝祷的祭文、神词上就不尽相同,各有不同内容,祭祀的神祇对象也有不同,尤其是在入关后,不同居处地、不同背景的家族,在这些方面有所不同。这些现象及形成原因,都是值得进一步深入考察的问题。
(六)宗规家训
有的满族家谱,纂有“宗规”“家规”“宗训”方面的项目。如《牛胡鲁哈拉——郎氏宗谱》,便有“郎氏家规”一目,下分“可行”“可戒”两类。“可行者十则”:崇儒风、正人品、敦本源、勤学问、重婚丧、谨仕进、诚祭祀、慎居止、恤臧获(奴仆——引者注)、奖节义;“可戒者十二则”:信异端、好浪荡、任残忍、尚奢侈、听谗谲、妄议论、妒富贵、羞贫穷、傲长上、骄乡邻、荒酒色、拖债负。每一则之下,都有具体解释。[1]770-772
《(吉林)他塔拉氏家谱》也有宗规方面的类目内容,名为“家训”,共有5方面:婚姻、嗣续、丧葬、祭祀、和族,每一方面之下列叙条规,少者几条,多者十余条,非常具体。其中婚姻方面,规定不得早婚,注重对方人品,不得论财,须通知族长以最后定婚。嗣续方面,规定无嗣者择嗣立继的原则,严禁抱养异姓之子为嗣。丧葬,规定族人遇本族丧事,应及时赴吊临丧举哀,并对葬制、坟茔维护有种种规定,违者由族长惩治。祭祀,规定族人家祭、族祭细则,以族祭收族睦族、敦族人之谊,无故不至者,族长严责。和族,规定族人间、家庭成员间的处事原则,如何遵守孝道,发生矛盾由宗族内部如何处理,以及对族人赌博、酗酒、凶横、欺凌行为的惩治等等。① 张晓光整理《(吉林)他塔拉氏家谱》,第130-13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影印版。此谱为族人魁陞主修,宣统三年修竣,民国二年梓刻。今影印版据民国二年本,原谱作《他塔喇氏家谱》,又作《吉林他塔喇氏家谱》。
这种宗规家训,是家族宗法、族长对族人的约束、管理的某种反映,也可见宗族的崇尚、处事原则、人际关系、日常生活内容等等。
(七)对家族渊源及流迁、驻防调动与旗人分布等方面的反映。
不少满族家谱有这方面内容,有的在谱序中叙述,有的单列一个篇目追述。还以上举《(吉林)他塔拉氏家谱》为例,该谱较全面地记载了该家族有清一代驻防调动、族人徙居及其分布状况。其“渊源篇”,记述这一家族最初所属的部落、居地,各处族人归附清朝后被编设佐领、散居各地族人等等状况。这种内容,在研究满族早期发展史方面,可补官方史料之不足。
清代旗人驻防,大致有两种,一种是重要城镇设集中性的大驻防点,如西安、荆州、杭州、成都等处,各城建有“满城”,驻防旗人住满城中。另一种是分散驻扎,主要是畿辅地区、东北地区、新疆天山以北,驻防旗兵分驻于各个小的驻防点。这些小驻防点中旗人家族又是如何居住的?发展变化如何?一般文献记载较少。而这部《(吉林)他塔拉氏家谱》中,对这类情况就有较详细的记录。此谱的“移驻篇”,分以下各目:1.移驻考,记该宗族入关后的康熙十年,被移驻于吉林城西北,而隶镶红满洲旗第二布特哈牛录后,历次奉调而移到各处驻防之宗支。2.族居记,记本族原居地吉林迁居后,在各处的宗支及其居住地。还有流寓各地的个人、个别家族及其所属宗支、居住地。3.族居表,是以表的形式,列族人的主要居住地的状况,内容有:某宗支、原住地,迁居时间,现居该地区下的各分散居住点等等。4.地图,是族人所居地的省、府、县地图。从这一“移驻篇”可知,该家族在康熙中期以后至嘉庆末,在吉林的5处驻防族人,又经历了四次分拨,部分族人调往别处驻防或屯种,有4支移驻于齐齐哈尔,有两支移驻于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有两支移驻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有4支移双城堡(今黑龙江省双城旁)。至此,这原居宁古塔的他塔喇氏族人已散居吉林、黑龙江两省多处地方。而且,驻防地的旗兵之家也并不是聚居,而是散居于驻防点及附近屯、村,在某屯、村居住者,后来也因“子孙渐繁,迁徙靡常”,迁徙别处。由此可知,这一家族自康熙十年调至吉林驻防,经过210余年,分析居处已达五六十处,这种状况,在汉族宗族中是很少见的。其原因,固然与官方调拨有关,但官方调拨只是4处,而族人的自行迁徙分居,有的十几处,有的达20处,这种状况,是否与其作为原游猎民族的游移性的传统因素有关,因而与中原汉族农耕定居的家族安土重迁、长期聚族而居的状况大不相同① ②参见拙文《〈他塔喇氏家谱〉及其所反映的清代东北驻防旗人家族》,《东北史地》2006年第3期。。上述驻防调拨、族人的自行迁徙分居多处,决定着满族的分布状况,其游移性迁徙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后来分布状况,都值得深入研究。
东北地区的满族家谱,还有不少是记祖先由东北“从龙入关”,居京后又拨回东北某地驻防,某支又迁居何处的。还有的是移民东北的汉人被编入旗籍者。这些家族的谱书,不仅反映其家族入旗的形式、在旗身份,也可了解这类旗人家族的来源分布。
(八)对满汉关系、满汉民族融合等的反映
满汉民族融合,是清代满族史、满汉关系中的重要问题,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满族家谱是不可缺少的资料,因为这种资料反映的是大量的基层旗人与汉人发生关系的状况,如果翻阅的满族家谱较多,就会发现,实际情况比其他一般文献所反映的满汉融合、满汉关系复杂得多,所反映的情况甚为复杂,有些现象又是意想不到的。
在满汉民族融合方面,一般文献给人们印象较深的,是满族的汉化,主要体现在语言、对汉文化的掌握也可以说是被汉文化的熏陶方面,如满人日常都说汉语,满语逐渐衰亡。满族皇帝、文人,在诗文、书法等方面,完全同于汉人,也不乏名家。而由于满族统治者禁止满汉通婚,又严禁满人取汉人名字,尤其是满人都有不同于汉人的旗籍、旗人身份,仍给人满人尚保持其民族特色的印象。但旗人基层的实际情况,则会一定程度地改变我们的看法,在这方面,不同地区的满族人,情况有差别,驻防地区不同于京师,而驻防地区,东北地区之满汉融合、满族汉化的程度又更突出,这在东北地区的满族家谱中有不少反映。
首先说满汉通婚。以《(吉林)他塔喇氏家谱》为例。清中期以后,该家族广泛分布在今吉林省及黑龙江省的部分地区。在婚姻方面,此谱所记该族有比较明确内容的婚姻共719例,其中与当地满洲旗人结姻者509例,占总数的71%。与汉姓通婚210例,占总数的29%,这210例中,明确为汉军旗人的为80例,其他130例中,很多是明确写作“民籍”汉姓人。以上通婚数字表明:1.该家族有记录的婚姻人口,有近十分之三是与汉族血统人通婚,这是一个不小的比例,反映了东北地区不设驻防满城而分散驻防的满洲旗人与汉人通婚较多的状况。2.无论所嫁娶的是汉军旗人还是民籍汉人,都是与汉族血统之人通婚,生育满汉混血后裔,反映该地区满汉民族血统的融合②。
东北地区的满洲、蒙古旗人家谱,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记载,是相当多的谱书男性族人的妻室,都是写作一个汉字的“某氏”。如凤凰城驻防的瓜尔佳氏家族,其《瓜尔佳氏宗谱书》(乾隆四十四年始修,光绪、伪满时期续修)记载,该地族人大致在雍正以后,所娶之妻有蔡氏、孙氏、焦氏、丁氏、赫氏、陈氏、李氏、何氏、刘氏、高氏、吴氏、马氏、张氏、邵氏、王氏、方氏、关氏、石氏、秦氏、朱氏、赵氏、包氏、鄂氏、范氏、黄氏、卢氏、袁氏、康氏、姜氏、唐氏、付氏、周氏、罗氏、徐氏、韩氏、艾氏、关氏、那氏、伊氏、陶氏、白氏、佟氏、齐氏、沈氏、谢氏、郎氏、单氏、莫氏、代氏、金氏、夏氏、温氏、文氏、花氏、扈氏、崔氏、汪氏、顾氏、曾氏、郭氏、洪氏、鲍氏、江氏、苗氏、宋氏、谭氏……[1]59-78,约有六十多姓。这里应有两种情况:1.所娶妻是满人,其姓氏已改用汉姓,如其中的赫氏、何氏、郎氏、关氏、赵氏、汪氏、王氏、马氏、金氏、佟氏、那氏、伊氏、康氏、唐氏、徐氏,等等,都有可能属于这种情况。2.所娶妻是汉人,或为编入旗的汉人,或是旗外汉人。从以上汉姓较多的情况来看,所娶汉人之妻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与上述《(吉林)他塔喇氏家谱》所记一样,属于民族融合的内容,无论是编入旗的汉人,或是旗外汉人,都是汉人血统,满洲家族与其结婚,繁衍的后代是满汉混血。
该家族驻防熊岳城的一支,情况相同,其《瓜尔佳氏宗谱书》(民国年间修)记载族人所娶妻室皆汉姓:梅氏、苏氏、马氏、关氏、杨氏、李氏、洪氏、伊氏、闻氏、王氏、车氏、唐氏、赵氏、那氏、穆氏、毕氏、高氏、汪氏、何氏、席氏、郭氏、韩氏、季氏、佟氏、戴氏、侯氏、崔氏、陈氏、管氏、周氏、马氏、朱氏、郑氏、郎氏、刘氏、许氏、花氏、姚氏、宋氏、陶氏、肖氏、纪氏、孙氏、任氏、傅氏、白氏、丁氏、蔡氏、于氏、蒋氏、杜氏、吴氏、姜氏、荣氏、穆氏,五十多个姓氏中,无一例二字以上之满人姓氏。[1]80-86由此可知,该瓜尔佳氏家族在熊岳驻防者,所娶汉人之妻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再如驻防岫岩的完颜氏家族的情况,该家族后来改称“汪氏”,其《汪氏宗族谱书·续编谱书自序》解释,本家族称“汪氏者,姓本完颜”,康熙二十六年由京城拨至岫岩驻防。嘉庆七年编《汪氏宗族谱书》,伪满时续修。此谱记族人所娶妻室,有:叶氏、翟氏、傅氏、邓氏、席氏、闵氏、文氏、景氏、孟氏、常氏、寇氏、萧氏、田氏、蒋氏、李氏、夏氏、孙氏、乔氏、宋氏、范氏、佟氏、穆氏、杨氏、阎氏、耿氏、谢氏、费氏、秋氏、潘氏、温氏、姚氏、隋氏、葛氏、赫氏、高氏、张氏、刘氏、马氏、那氏、曾氏、蔡氏、洪氏、冯氏、赵氏、何氏、黄氏、鲁氏、白氏、唐氏、关氏、徐氏、莫氏、陈氏、曹氏、满氏、尹氏、艾氏、王氏、石氏、沈氏、胡氏、齐氏、卜氏、金氏、慕氏、聂氏、康氏、谭氏、董氏、石氏、袁氏、郑氏、包氏、毕氏[1]477-507,共七十多姓,皆一字汉姓。
康熙二十六年以后驻防复州的富察氏,其《富察氏谱书》载,族人所娶妻室,有:赵氏、韩氏、刘氏、唐氏、范氏、南氏、伊氏、金氏、王氏、傅氏、周氏、白氏、佟氏、关氏、吴氏、郭氏、苗氏、徐氏、罗氏、毕氏、张氏、佟氏、丛氏、石氏、宫氏、闫氏、马氏、陈氏、高氏、包氏、恒氏、洪氏、范氏、孔氏、于氏、胡氏、袁氏、钱氏、苍氏、赫氏、那氏、段氏、齐氏、谭氏、温氏、何氏、杨氏、李氏、车氏、潘氏、罗氏、苗氏、单氏、曹氏[1]462-470。
驻防辽阳之哈扎力氏家族,则是八旗蒙古人,在当地所娶妻室,同样有很多汉姓女,其《哈扎力氏族谱》记载族人所娶妻室,有:朱氏、程氏、魏氏、栗氏、刘氏、李氏、赵氏、徐氏、孙氏、沈氏、周氏、龙氏、喻氏、王氏、关氏、申氏、陈氏、亢氏、薛氏、马氏、钱氏、铁氏、胡氏、郑氏、杜氏、尤氏、梅氏、杨氏、吴氏、姜氏、黄氏、孟氏、冯氏、金氏、罗氏、邵氏、兰氏、钟氏、林氏、戴氏、功氏、窦氏、白氏、英氏、侯氏、谢氏、梁氏、苏氏、曹氏、江氏、单氏、崔氏、姚氏、邢氏等,也有五十多姓[1]893-900,这其中也当有不少汉人。对八旗蒙古记有较多与汉姓女通婚的族谱,还可见住居抚顺的蒙古旗人孔卧洛特氏家族的《正蓝旗蒙古孔卧洛特氏宗谱》①《清代满族家谱选辑》(下)所收,辽宁民族出版社2016年版。。以上是入旗蒙古人与汉人通婚之民族融合。
这些不同驻地满人、八旗蒙古人之家谱所显示的婚姻情况,反映了东北地区八旗满洲、蒙古人所娶妻室汉人女较多的情况,值得作专题深入考察,满族族谱是重要参考资料。记载娶汉姓女较多的满人家谱还有不少,不赘举,注中略列几部② 参见《清代满族家谱选辑》(上)所收之《关氏宗族支派谱》《关姓族宗谱书·瓜尔佳氏花名册》《赫舍哩氏宗谱书》《赫舍里王氏族谱书》《康族世谱》《完颜氏谱书》《镶黄旗佛满洲哲尔金佐领下王氏谱书》,《清代满族家谱选辑》(下)所收之《索绰罗氏谱书》《萨嘛喇氏族谱》等,辽宁民族出版社2016年版。
而同是富察氏的驻京讷音富察氏一支,则族人所娶妻绝大部分是满人,其《讷音富察氏增修支谱》(国初、乾隆初、嘉庆、光绪四修)所记,便是如下姓氏的妻室:赫舍里氏、尼雅赫勒氏、觉罗氏、鲁佳氏、那拉氏、伊拉理氏、蔡氏、瓜尔佳氏、他他拉氏、吴扎拉氏、宗室氏、钮祜禄氏、完颜氏、舒舒觉罗氏、西林觉罗氏、博尔济吉特氏、东鄂氏、乌苏氏、瓦尔喀氏、呼尔哈氏、那穆都鲁氏、刘氏、张佳氏、乔氏、马佳氏、西拉氏、鄂卓氏、舒穆鲁氏、伊尔根觉罗氏、哲尔吉氏、费莫氏、刘氏、朱氏、喜他拉氏、郎氏、辉发那拉氏、索佳氏、张氏、曾佳氏、王氏、吴札库氏、关佳氏、佟雅氏、碧鲁氏[1]447-453,所记妻室绝大部分是满人姓氏,包括马佳氏、张佳氏、索佳氏、关佳氏等,少数汉姓,如刘氏、朱氏、乔氏、蔡氏、张氏、秦氏等,以及有的“某佳氏”,当主要是汉军旗人,这种旗人内部的通婚,是清帝允许而不在禁限之列的。另外,其刘氏、朱氏、乔氏等,也不排除是旗外汉人之女,因清帝并不禁止满人纳汉人女为妾,谱中生有子女的汉姓妾也记入。以上该驻京富察氏所娶妻室绝大部分是满人的情况表明,在京城天子脚下的满人,是较严格地遵从满汉不通婚的。
而两相对比,则反映了在天高皇帝远的东北驻防地满汉不通婚的禁令并未很好地贯彻实行,满汉通婚之事相当多。在满族发祥地的东北地区,较多地出现满汉通婚之事,是值得注意的满汉民族融合现象。
较多家族宗谱的这类记载,又反映了以下值得注意的现象,在各个驻防地不太大的地域范围内,有如此多的汉姓人,应是移民形成的居处特点,这与中原南方聚族而居的情况很不相同。这些移民,应主要来自关内之北方的山东、山西、直隶、河南几省。这些汉族移民,在数量上也应显著超过当地的满族人,因满族人已主要改用汉姓,这是受到比他们更多的汉姓汉人的影响,而循从汉人称姓的习俗的结果。这又是满族汉化的一种体现。关于东北地区的移民及所产生的满汉关系等问题,最近也成为学者较为关注的问题。① 参见刘小萌《清代东北流民与满汉关系》,载《清史研究》2015年4期;王妍《清代的东北移民与民族融合》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年1期;相关研究还有张士尊《清代东北移民与社会变迁:1644—1911》,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郝素娟《试论清代流人与东北社会变迁》,《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5期;孙静《顺康时期东北移民安置述略》,《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3年2期。
满族家谱还反映八旗制度、满汉民族融合的复杂性。八旗制度,满洲人一般编在满洲旗内,汉人一般编在汉军旗内,但也有一些特例,这些特例,在一般文献中较少记载,有记载者也很简略。但在满族家谱中可以见到,且对该家族这方面内容的反映较多。使我们了解到满汉关系、满汉民族融合及其复杂性。举如下数例。
《洪氏谱书》。据此谱的道光十七年“序”所说,该家族本是居京的“满洲正蓝旗人”,康熙二十六年拨回岫岩驻防。清中期,曾任佐领的族人山林保,“灰心上进,遂于乾隆二十一年舍旗差而投入民籍,辟荒植田,课儿耕读,怡乐林泉”。其家族“原姓氏不传”,因始迁祖“名洪雅,乃姓洪”(并见该谱之《先人典型》)。这是已在旗的满洲人又脱旗而入于汉人民籍、取用汉姓的例子。其族人也取汉人名,所娶妻室,也全部是汉姓女,如山林保娶妻王氏,二子取名(洪)学勤、(洪)学俭。其堂兄弟明得保,娶妻李氏,四个儿子名(洪)学名、(洪)学明、(洪)学礼、(洪)学信。这按辈排字取名,也是汉人习俗。其他族人也都取汉人名字,所娶妻室也都记作汉姓。[1]824-842
《赵府宗谱》,为正蓝旗满洲伊尔根觉罗氏② 谱中又称“本姓苏某力哈拉”,或许是姓“舒穆禄”?后改姓伊尔根觉罗氏?待考。但无论是其中的哪一姓,该家族属满洲人是无疑问的。家族之谱书,康熙二十六年由京城拨回东北,于辽宁复州驻防,乾隆年间,迁辽后的第四辈茂色调至凤凰城驻防,此谱所记主要是这一支。该谱修于民国二年,所记族人主要是清朝时的情况。其改姓为赵,也有可能是在清末。族人名字,前五辈人既有汉人名,也有如倭楞额、阿克敦等满语名,第六辈(大致是光绪年间)以后,不再有满语名,皆汉文名,如维仁、维义、维礼、维智、维信,同辈其他支还有维刚、维经、维群、维琛,等等,都是以汉人的按辈排字取名,因汉族的某姓家谱,世系族人列序,很多都不系姓,所以这维仁、维义、维礼、维智、维信,有可能就叫赵维仁、赵维义、赵维礼……其族人所娶妻室,自迁凤凰城始,便全部是汉姓,如赵氏、石氏、张氏……[1]293-296可见这一满洲人家族与前述洪氏一样,也已相当汉化。
属于类似情况者,还有满洲赫舍里氏家族的一支,曾从龙入关,康熙时又回东北抚顺,因寄居汉人王氏家并“入赘”,遂改姓王,娶妻、取名,同于上述满洲伊尔根觉罗氏家族的汉化情况。[1]242-253
还有是汉人入于满洲旗者,反映在其所修家谱中,有“满化”现象。
正黄满洲旗下汉人姜氏,据其《姜尔佳氏族谱》的《人物传略》及《墓志表》(光绪三十三年立)载:该家族姜佑恭等明末自山东“航海来归”,后从龙入关。编“隶满洲正黄旗”,康熙二十五年由北京拨回东北凤凰城驻防。后以“姜尔佳氏”为姓,家族中很多人也取满人名字,如爵瑚图、哈什太、图克善、窝和诺、萨灵阿、乌尔赛、都隆阿、乌其那、锡林太、穆登布、苏隆阿、萨炳阿、色布真、麒麟布、三音保、乌云珠、巴哈、达力布、乌尔滚、六十一、四十六、厄尔登厄、悟成、四格、依根布、色力太、诺穆奇、雅尔太、满坎、海青阿、塔似哈、德伦太、乌林保、富隆阿、扎兰太……等等,这是入满洲旗之汉人的“满化”现象。[1]778-795
《镶红旗满洲邓氏族谱》,则是汉人邓氏家族之谱书,此谱道光十年所作“序”记述:该家族自“迁居兴京”后编旗“遂入满洲,旗属镶红”。此谱内容较简略,所记族人所娶妻绝大部分是汉姓,只有个别人之妻记为“瓜尔佳氏”“朴氏”,这“朴氏”有可能不是汉人。另外,族人皆汉人名字。与上述入满洲旗的姜氏又不一样,反映了满洲旗下汉人的不同情况。
《佟氏宗谱》又是另外一种情况。该佟氏家族本在汉军旗,其中康熙皇帝外祖父佟图赖一支,在康熙帝继位后由正蓝旗汉军抬至镶黄旗汉军,此后的康熙二十七年,佟图赖一支又划入满洲人,但仍在镶黄汉军旗下,这又是汉军旗下有“满洲人”的一种特殊情况。由于佟氏这一支算满洲人,因而在选官上遂补满洲缺,任官者甚多,以致有“佟半朝”之称。该支佟氏还与满洲旗人以及皇家通婚,康熙皇帝的孝懿皇后、悫惠贵妃,道光皇帝的孝慎皇后,均来自该佟氏。孝懿皇后的娘家侄子顺安颜(佟国维之孙)则娶康熙帝女儿,顺安颜之子元芳也娶皇家女,封多罗额驸。佟氏家族取满洲名字者也不少,如佟国维之子叶克舒、特克新、隆科多,佟国纲之子鄂伦岱、法海、夸岱,鄂伦岱之子补熙、介福,夸岱之子纳穆图,特克新之子博尔贺,等等。佟氏家族既有居京者,也有在东北盛京、辽阳以及中原省份者。宗族庞大,情况复杂。
《郎氏宗谱》之郎氏,又与佟氏不同。该郎氏本关外广宁汉人,编入镶黄汉军旗,居京,后来改用满洲姓。该家族有多名任高官者,如顺治、康熙时期曾任巡抚、总督的郎廷佐、郎廷相等。该谱书初修于康熙四十五年,再修于光绪二十八年,其谱既称《郎氏宗谱》又写作《牛胡鲁哈拉家谱》,谱中的世系也作《牛胡鲁哈拉家谱世系》,这“牛胡鲁”,应是满族大姓“钮祜禄”氏的另译之称,满人钮祜禄氏就改称“郎”氏。而这汉军旗人郎氏,则改称满人“牛胡鲁”哈拉,即“钮祜禄”姓,这也是一种“满化”现象,时间应在光绪二十八年以前。
三、满族家谱在利用上应注意的事项
家谱,在纂修上具有某些通病,满族家谱也不例外,这是在利用上应注意的。
(一)注意家谱的隐恶扬善
“隐恶”主要表现为:对族人尤其是尊者的恶事、不光彩之事隐讳。另外,有重大事件如被朝廷治罪、罢官而不得不写者,多轻描淡写。家谱纂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想见的,或多或少一般都会有。如《佟氏宗谱》的隆科多小传,记其获罪,仅记为“(雍正)五年,因河南巡抚田文镜构陷获罪,致被禁锢”① 佟兆元等修(民国)《佟氏宗谱·佟氏先世传略·吏部尚书公隆科多》。。而《清实录》所记,则隆科多所获之罪,有“大不敬之罪五。欺罔之罪四。紊乱朝政之罪三。奸党之罪六。不法之罪七。贪婪之罪十六”。这虽是雍正欲加之罪而深文周纳,但也不会是像该宗谱所说那样简简单单,而且是因“田文镜构陷”而获罪。其在雍正四年因受贿而被罢尚书一事,族谱中也无记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在家谱中,一般是不会记族人“恶”方面内容的。
族谱对族人好的方面“善”的记述,有的可能有夸张、美化成分,有必要作客观分析。如《佟氏宗谱》称其家族的补熙在乾隆前期任绥远城将军期间,“塞北无警,国家倚为西北长城焉”[1]1111,是否就有过誉成分?其实,当时塞北和平,主要是因为乾隆继位后与西北准噶尔部蒙古和谈罢战,一直到乾隆二十年以前,清、准双方相安无战事,塞北得以安定。
对其他资料无载而只有在家谱中记载的对族人褒扬的内容,应该对其进行分析,属于什么性质之事,有的可能有虚誉的成分,如战功的夸大。但也不应轻易怀疑其真实性而予以全部否定。还有相当多的记述没有造假的必要,或没有造假的可能。如与该宗族有关的重大事件,不会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而加在本族身上。有的内容也不会是造假,如记载族人被朝廷授予什么官、爵,派任什么职事,奖励之嘉号,死后之谥号等,只不过有的可能在名称的记述上不准确不规范、或年久追述有偏差而已。与皇帝有什么特殊关系,受到什么特殊待遇等,编造是会被治罪甚至杀头的,不存在造假的可能,如前述《镶黄旗钮祜禄氏家谱》所记阿灵阿之受皇帝恩眷,赐其御乘名马,他有病,康熙帝让公主做美食赐予他,等等,都有可信性。
(二)妄攀圣贤
这是汉族宗谱的通病,不少宗谱追述本家族的祖先,是出自某某帝王、高官显贵,不一定是事实。满族家谱这种情况少,但有的家谱称其祖先与老汗王努尔哈赤或某名人有亲属关系,或关系多么密切,则应慎重对待,应与其他相关之事联系分析,是否能得到印证,不宜轻信。如《章佳氏族谱》(本溪支)的“闺秀行聘记”中,记其三世祖罗塔的子女,有“女二人,长女哲因哥哥(格格),次女詹泰哥哥(格格)……聘与太祖皇帝正宫皇后”。按:清太祖努尔哈赤的正妻(大福晋)即后来称之为皇后或元妃、大妃者,有佟佳氏、富察氏、叶赫纳喇氏、乌拉那拉氏4人,从未有过“章佳氏”的记载,而且姐妹二人同为皇后。如果努尔哈赤的皇后中有章佳氏,不论其是否生有子女,史官是绝不可能不记载的。而且,努尔哈赤的其他生有子女的庶妾中,也没有章佳氏。或许是努尔哈赤宫中没有为其生子女且身份低的妾婢,家谱中夸大而称其为“正宫皇后”,待考。
(三)注意某些史事记述的不准确
家谱尤其是初修之谱记述家族较远时期的事情,多据代代口传,难免有失实及增衍之处。另外,修谱者很多并非如今日的专业史学工作者,下笔之词语、所记之史事,有的并不严谨,有的对制度不懂,而轻易记述。如《章佳氏哈拉宗谱》记该族的名人尹泰,曾任“文华殿大学士”,实际尹泰所任,始终是“东阁大学士”,从未授予“文华殿大学士”。记其孙庆桂任过吏部尚书、通议大臣,死后谥文阙[1]259-263。实际上庆桂任过工部、兵部、刑部尚书,并未被授予吏部尚书,而是以大学士管过吏部事,吏部尚书另有人担任,看来作者是将大学士管吏部事当成了吏部尚书。而“通议大臣”,则是清代从未有过的官职。庆桂死后谥“文恪”,而不是“文阙”,清代也没有“文阙”这一谥号。又如《正白旗满洲沙哈达哈拉罗氏宗谱》,记其始祖罗公催牤牛,在清初身经百战“立下汗马功劳,故官封镇国将军”。这“镇国将军”,属于爵系列,而不是官,而且只封予皇族中的宗室,此“罗公催牤牛”不是宗室,不可能被封予“镇国将军”。所以在制度、爵称、职官等方面类似的错误不少,尤其应该注意。
而族人世系、辈份关系、同辈中的排行、某人的子女数,等等,则一般比其他非家谱的文献、传记准确。
以上只是本人在利用满族家谱过程中的一些体会,以及研究某些问题得出的观点,综合叙述,意在说明满族宗谱的史料价值及其利用应注意的事项。所利用的族谱也不全面,观点或有偏颇、不确之处,仅供参考。
(本文据2015年笔者在吉林师范大学讲座稿增加而成)
[参考文献]
[1]何晓芳,张德玉.清代满族家谱选辑[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16.
[2]李林.满族家谱选编[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8.
[3]傅波,张德玉.满族家谱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4]傅波,张德玉,赵维和.满族家谱研究[M].沈阳: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
[作者简介]杜家骥(1949-),男,天津武清人,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满族文化研究所特聘教授,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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