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爱新觉罗宗谱网!
登录会员注册



宗谱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宗谱研究

驻防八旗满族家谱述论

本文发布于:2022-03-29 02:29:34
发布人:gary
新闻内容:

撰稿:潘洪钢   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从事社会史、民族史研究。主持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著有《细说清人社会生活》《清代八旗驻防族群的社会变迁》《明清宫廷疑案》 等,发表文章120余篇。

      清代旗籍人口的家世与承袭问题,长期为朝廷所重视。因而自入关前开始,即已形成官修旗籍官员家谱的传统,官修旗人家谱一直延续到宣统时期。与之相适应,普通旗人家族修撰私谱,也成为普遍现象。清代以来的满族民间家谱数量巨大,“满族家谱数量之多,在少数民族家谱中可谓一枝独秀”。清代驻防旗人遍布全国关隘要地,其人口数量约近于旗籍人口的半数。驻防旗人族群的家谱,也呈现出显著的特征,是研究满族历史的独特资料。

    一、满族民间家谱中的谱单

      存世的满族民间家谱中,除了一般汉族地区常见的册式谱书外,还有一种重要形式就是谱单,以不同质地的纸张或布、绢、绫等形式书写的单张形式的谱单,也称挂谱。谱单形式虽然简单,却以一张类似于条幅的内容,承载了满族人的家族世系和人口变迁。以笔者在清代八旗驻防故地走访所见,谱单的数量往往大于谱书。一些学人的研究也说明了这一问题,如“散存于黑龙江省民间的满族家谱中,谱书较少,谱单较多”,“谱单是满族家谱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它以简单的方式承载着不同家族世代族系的传承,所呈现的形制特征,表现了一族一世系繁衍变迁的历史演变,并以这种固定模式体现出被描写事物的物质性。谱单中所承载的内容是研究家族史、人口史不可缺少的部分,这也是谱单价值的集中体现。”

      旗人家谱中大量的谱单(或称挂谱),仍然被今天的满族家庭所重视。笔者曾多次见到一些满族家庭直接将当代家庭变化续写进谱单,或者另纸续写的情况。在荆州满族胡氏(老姓呼鼎氏)家中,不仅有用纸本续写谱单,而且有祖上用同质黄绫复制谱单的情况,据说复制后的谱单便于分家后的祭祀和续写家族人口变化的情况。

谱单大量存世并受到高度重视,与旗人的特殊历史进程具有很大关系。

      首先,旗人家谱中保留相当数量的谱单,与旗人用谱单或挂谱作为祭祀工具的习俗有关。与汉族家谱用于世系记录、传承不同,旗人常常以谱单为祭祀工具。笔者在各驻防旗人故地走访时,驻防旗人后裔曾介绍其用挂谱祭祀祖先的习俗,旗人家谱中也记录了这种作用。辽宁凤城《瓜尔佳氏宗谱》载:家族中“以前还保存有用满文书写的瓜尔佳氏谱单,上面记有祖先世系。在祭祀时把谱单挂在屋内西墙上。”凤城瓜尔佳氏是“从龙入关”的旗人大族,康熙二十六年(1687),其中一支被派回该族故居地凤城驻防。此处所说以谱单进行祭祀的情况,是旗人中一种较为普遍的情况。辽宁岫岩蓝旗唐氏在日伪时期修谱时,也曾找到过旧时的谱单,“当时余即有志修辑此谱,后又于七月,在十四世家得一满文抄本谱单,以其手迹计之,约在百年前之物矣。”可知谱单由来已久,且为满文。根据学界的研究,即使是编成的谱书,在旗人中也曾作为祭祀工具使用,“满族还有保存谱书的传统,每年逢祭日,将家谱从神农匣中取出,敬陈于房内西墙板子上,全家跪拜祭祀,以示不忘祖宗恩德,并祈求祖宗保佑。满族珍视家谱,也是满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一种表现”。与汉族家谱辨亲疏、明世系的功能有一定的区别。

其次,谱单、祖宗图的使用与驻防旗人土著化以前,随时准备出征、调动的客民心态相关。清初,各地驻防旗人死后归葬于京旗,为“归旗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防止驻防旗人的土著化。乾隆二十一年(1756)清廷下令准许驻防旗人就地营葬,“嗣后驻防兵丁,著加恩准其在外置立产业,病故后即著在各该处所埋葬,其寡妻停其送京”。对于无力置产的下层兵丁,当地驻防旗可“酌动公顷,置买地亩,以为无力置地穷兵公葬之用”。而“所有呈请回京之例,著停止,著为例。”各地驻防也逐渐有了公共墓地,这成为旗人土著化的重要标志。但土著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各地进展情况也不平衡。直到道光时期,驻防旗人仍有客居心态。清代旗人所著《京口旗营风俗志》载:“道光壬寅(1842)以前,旗俗丧葬之费甚菲薄,遇有丧事,皆用事益局所制卖之烧材,材料菲薄。当死当殓当日抬往北门烧人台火化之,事甚残酷。盖犹有当兵之想念存于心,谓一经调拨他往驻扎,携带非易,故烧之仅余骨殖以布袋而已,一人可携数个迁往。”同书中还记录了京口(镇江)旗人也存在以谱单祭祀的情况,并说明其为蒙古旗人风俗:“以旗人有当兵之责任,驻防此地,奉调他处,需听国家之便,故从来未有建立宗祠者。”“旗人无祠,唯有挂谱。每年冬至大祭一次,牲用羊。过年时悬谱敬五日,或至灯节末止。此蒙古俗也。”所不同者,书中记录了京口旗营驻防之满族旗人“所祭之物皆祖先遗留之物,以之为尸,而向之行礼,亦古意也。不似蒙古挂谱,此满蒙之俗不同者也。”如此,则京口驻防旗营中的满族旗人祭祀时,仅以先人遗物为祭物,形式更为简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客民心态。又因驻防旗人随时要准备出征或调防,所以祭祀事务一概从简。谱单与祖宗图等,适应了旗人的这种心态,因而得以长期保留。

      当然,清代旗人谱单,也深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在文字语言方面,谱单中常常见到满汉文字合用,笔者在山东青州、湖北荆州等地见到的满族民间谱单中,最早的祖先仅有满文名字,后来则在满文名字旁以汉字标注,近世以后,满文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其谱单世系中仅剩汉文。旗人家谱、谱单受到汉族语言文字的影响,于此可见一斑。改汉姓、学习汉族排列世系的辈分字、家训等,都是受到汉文化深刻影响的结果。

    二、家谱受到驻防旗人的高度重视

      清代,旗人家谱受到高度重视,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对旗籍谱书的重视程度丝毫不亚于汉族士人家族。主要在于:

      其一,清代是一个等级与民族统治的社会,出于维护等级承袭的需要,官私两类谱书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自入关时起,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此类规定也为后世统治者所继承。“顺治年间定,旗员于承袭官爵时,承造家谱,故将有分亲支子孙不行造入者,降三级调用。若承造家谱,将同祖亲属姓名疏忽遗漏者,罚俸三月。”在相关制度中,家谱与官修谱册,成为重要的依据,如“雍正元年奉旨,补授世袭佐领,若有应行列名而不列名者,于家谱本名之下,注明情由。”“(雍正)三年奉旨,嗣后八旗世袭佐领,家谱内著将原立佐领人之子孙,按其名数尽行开入,如一谱不能尽书,即缮两谱具奏。”雍正五年(1727)议准:“嗣后凡系世职家谱,预取保结,校对钤印,存贮本旗衙门。遇有世职缺出,查对明晰,奏请承袭。”清代世袭爵位较前代增加,虽然绿营等汉人因军功等事也会世袭爵、职,但旗人世袭爵、职尤多,故此类谱牒格外受到统治当局的重视:“雍正十一年覆准,袭爵谱牒,缮造二本,一钤旗印,送内阁收存,一钤参领、佐领、关防图记,送该旗公署收存。至岁终有应行增入者,纂辑一次。积至十年,仍缮一本,送内阁收存。”清廷动用政府力量修纂《钦定满洲源流考》《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之类文献,就与此种需求有关。不仅如此,官、私各种谱书,也常常被统治者查阅,如乾隆四十三年(1778)谕,“今日阅看镶红旗满洲承袭佐领家谱,见一支内子孙父子之名俱以齐字为首,又一支内所有人名,俱以杜字为首。齐杜俱系汉人姓氏,因循既久,数传后转似伊等姓氏,竟染汉人习气。除已经命名者毋庸更正外,嗣后满洲等命名,断不可似此数代同以一字为首。我满洲原有姓氏,何可忘本而改易汉姓耶。将此通行晓谕八旗各省将军副都统一体遵行。”统治者查阅官私谱书的事屡见于记载,可见其对于谱册的重视。

      其二,旗人承袭、考试、挑丁等重大事务,往往要验明身份,家谱即为验证的重要依据。成都旗人后裔近年新修的家谱中仍能见到承袭方面的记录。成都驻防《伊尔根觉罗赵氏家谱》显示,其五世祖兴福“曾任镶黄旗骁骑校,出征金川平乱,1775年,乾隆四十年阵亡,奉旨入礼昭忠祠,追赠云骑尉,世袭罔替,诰封武德骑尉,其妻李佳氏封太宜人。”其六世祖果勒敏布“世袭云骑尉,署镶白、正白二旗防御”。从家谱中看,云骑尉世职,一直为该家族的长房长子所继承,直至清末。

      清制限制旗人从事农工商各业谋生,旗人饱受生计问题困扰,驻防旗人尤甚,驻防旗人将参加科举考试视为重要出路。清代旗人科考中,驻防旗人长期被附于京旗故籍中,参加顺天府考试。嘉庆以前,规定驻防旗人赴京考试,“该将军、城守尉预先取据本人三代年貌,造满汉清册,声明某旗某佐领下人,出具保结,咨送该旗。再将该生之年貌注明,出具印文给发本人,亲身投递在京本旗,本旗凭印文查对,造册报部考试”,“各省驻防生监应顺天乡试,礼部于正月行文各省驻防将军、副都统等处,查明所属应试人数,详细造具满洲、汉军清册,备文分送在京各旗核实,径送顺天学政及国子监录科”。在此种烦琐的考试制度中,旗册与族谱成为验明旗人身份的重要证据。嘉庆中,驻防旗人考试制度渐变,逐渐允许就其所在地区参加科考,但旗人文武及翻译考试要另编字号,特定名额取中,仍须先试清语、骑射,验明身份。成都旗人家谱显示,伊尔根觉罗家族自六世祖取得世袭职位后,特别注重家族子弟读书应试,在兵额有限、挑丁食饷困难的情况下,以读书科考为基本出路。在此种考试制度下,家谱自然受到驻防旗人的重视。 

      其三,最重要的一条在于,在雍正以后的户口“均齐”的制度下,形成了各地驻防旗人与京旗户口的差异和剥离。驻防一地年深日久,京师、朝廷所掌控的户册,已不能完全说明世系由来及其承袭的权益。因而,清代京旗以外的各地驻防旗人,格外重视家谱的修撰。

      驻防旗人的户口均齐,实际是清代旗人户口管理的重大变化。八旗人口是清代民族与等级统治的基础,因而清廷对八旗人口的管理高度重视。户口编审与管理中,佐领为其基本单位,“八旗人丁,定例三年编审一次,令各佐领稽查已成丁者,增入丁册。有隐匿壮丁入官,伊主及佐领、领催各罚责有差。凡壮丁三百名为一佐领,后改定为二百名。”驻防八旗的人口归属,总体上仍隶属于在京原旗。将军、副都统及以下各级驻防官员,“以次各官,分掌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仍隶京旗”。此处一句“仍隶京旗”,至为重要。它与归旗制度及附京科举等针对驻防八旗的制度紧密联系,构成八旗户籍管理的整体性,保证了清廷对这支在外力量的绝对掌控。

      驻防制度稳定之后,派驻各地的八旗驻防,往往由一旗或若干旗各佐领中抽调,鲜有整个佐领调赴外地驻防的情况,在户口管理上,属于京旗不同佐领的驻防旗人,原则上仍归属京师旧籍佐领之中。随着驻防时间渐久,驻防地方各佐领由于战争伤亡及人口自然增长的状况,人口数量也出现了较大差异。这种情况,往往造成有的佐领在挑甲时人多而缺额少,有的佐领则有缺额而无人可挑,这当然需要在各佐领间进行调整。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中,清廷对此并无统一的处理办法。笔者所见的最早的驻防人口调整出现于康熙时期,广州驻防旗人朱良弼,“原隶汉军正白旗,康熙二十一年由参领来粤驻防,后均匀户口,改隶镶白旗,充印务章京”。随着人口情况的变化,至雍正时期,清廷正式下令对驻防人口进行“均齐”调整。雍正八年(1730)谕令:“各省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等,将所属官兵壮丁数目查明具奏,不拘在京旗分佐领,止据彼处壮丁数目均齐。系四旗驻防,于四旗内均齐,系八旗驻防,于八旗内均齐,别造清册备核。其补选官员拔补领催马甲,即在均齐之旗分选拔。在京之原旗分佐领,仍照旧注册。”实际上,各地驻防八旗已形成与京旗不同的另一套户口清册,并以新册作为在当地补授官员、挑补兵额的依据。自此,驻防八旗人口均齐成为常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档案也显示,驻防旗人户口五年、十年一次的均齐成为常态。乾隆四十七年(1782),河南巡抚富勒浑奏请再次均齐开封驻防户籍:

兹河南省驻防兵丁雍正九年均齐之后,乾隆十四、二十三、二十七、三十四等年各均齐一次。现在本管八旗满洲蒙古十佐领,或因人少地多,挑补乏人,或因人多地少,□□不无雍滞。请将八旗满洲蒙古十佐领审本册内,共计另户闲散三百五十一名,在于满洲八佐领下,蒙古二佐领下核查均分等情呈请具□前来。□查豫省驻防人丁自乾隆三十四年均齐之后,迄今已愈十年,生齿日繁,多寡不一,自应循例调剂均齐办理

      作为一项常态管理办法,均齐也载入地方旗营事务册籍之中,如《荆州事宜》中将比丁与均齐一同列为户口管理的制度:“三年比丁一次,接准户部来咨时,八旗满洲蒙古各该旗查明新成丁者,呈请验看后,开写三代并旧有之满洲蒙古三代,造册咨送户部。该旗或五或十年,八旗各佐领下闲散数目多寡悬殊之时,由右司查核,呈交印房照例具题均齐,历经办理在案。”户口均齐制度之下,京旗故籍仍是户籍所在,但越来越成为一种象征,实际操作中,则要看其具体属于驻防所在地的户籍了。在此种情形之下,驻防旗人的挑缺、承袭、科考等等,需要查核身份的时候,家谱就成为一种依据,这也成为驻防旗人特别重视修撰、保存家谱的原因之一。

    三、家谱记录了大量社会生活细节

      清代以来的旗籍家谱,生动地反映了旗人社会生活的细节和变迁的过程。学界历来就有家乘可补史志之不足的说法,这一点无论是在东北还是直省驻防旗人家谱中都曾有很好的体现。 

      辽宁本溪马佳氏《重修族谱序》载:“我先人囊弓蔚矢,或从征关内,或居守辽中,服劳王家,为八旗世业,而散居各行省占驻防旗籍者尤不胜偻指计。不有谱牒,奚析源流,数典忘祖,甚为病之。”说的就是修族谱以明世代传承为目的。凤城那拉氏族谱序也说:“查我先人,除入仕途者外,余者非习弓马,则即垂钓行猎,是以往事毫无记载。余以为再逾数百年,恐后世子孙即先人之坟墓、姓名亦难得知,故余费数年之收集搜索遗注,追根寻底,尽余所知稍有微末,是以编成族谱,以备后世之子孙有所考证。”此种情况表明,在明世系、慎终追远的主题方面,旗人谱书与汉族家谱具有一致性。与此同时,旗谱也记录了许多历史和社会生活的细节,值得珍视。

      一个个案是,辽宁岫岩洪氏旗人调回驻防后,以耕种为主,乾隆年间出旗为民,不再当兵。洪氏谱书载:该家“于康熙二十六年拨关左岫岩驻防,居城南十里岔沟。外伯祖山林保公曾为佐领,南方不靖,随天兵征剿十有余年。彼时田尚未辟,山林蓊翳,禽兽犹繁,肄武之暇,多事射猎。后于乾隆二十一年投入民籍,田亦渐次开垦,乃讲农功。”以《满族家谱研究》一书所载的《洪氏谱书》来看,洪氏从事农业并出旗为民的缘由比较简单:其三世祖山林保公被征调赴关内参加平定川黔苗变,历时十二年之久,其间曾传闻说他已战死,后竟生还。“以军功记衔五品。当时备尝蛮烟瘴雨,九死一生之苦。回籍后又睹旗差,逸居无事,花天酒地之(状),逐(遂)灰心上进,遂于乾隆二十一年舍旗差而投民籍,辟荒殖田,课子耕读,怡乐林泉,笑傲烟霞。”乾隆时期为解决旗人生计问题,下令汉军出旗,洪氏是调回东北地区的正身旗人,却因为“灰心上进”即出旗为民并以农事为主业,限于资料,无法判断满人出旗个案,但其拥有土地并以农耕为业,显示出与内地驻防旗人的差异却是无疑的。 

      辽宁凤城《叶赫那拉氏谱书》称,该族八世祖奇玛库共九子,入京后,分驻各处,其中三支驻京师,一支驻京郊三十里铺,一支驻密云,一支留驻凤城,一支由京师还驻凤城,一支驻黑龙江,一支驻长白山。一个家族在短时期内分布得如此广泛,从家族史的角度来看,的确并不常见,但从清初旗人社会变迁来看,这却是一个较普遍的情况,亦可概见京旗、东北留守旗人及京畿、内地驻防旗人的族属关系。 

      清代八旗驻防族群的通婚问题,是清代族际关系和旗人群体社会生活的重要问题,很多研究清史、八旗及驻防制度、民族关系等方面的论著,对此均有涉及。荆州富察氏魁玉家族支谱,为光绪三十三年(1907)刊印本,其卷二世系表中记录家族中通婚情况,主要体现的是男性的婚姻,在父系家族社会中,这个是正常情况。值得关注的是,世系表中不仅记录了整个家族男性所娶正妻的简况,也记录了家族女子出嫁的大体情况,甚至还记录了该家族富贵后男性纳妾的基本情况,透露出很多具体的历史细节。

家谱表明,从富察氏一至七代人的婚姻来看,该家族正处于上升时期,渐至显贵,其通婚除个别存疑者外,均为旗籍。七世所有男子所娶女子均为旗籍,所生女儿联姻之家,除一人存疑外,其余亦均为旗籍家庭。由于地位的上升,自第七代起,所娶女子中,开始出现名门望族,有父兄均封将军者。当然,理论上讲,富察氏本身也是旗籍大族,“我富察氏自金源(元)时期以部为氏,刊于黑姓,著于漠北。迨及本朝,散居于沙济长白等地者十有三处,分布八旗,名在旅常者,二十有五家,勋望之隆,虽亚于瓜尔佳、钮祜禄诸氏,而部大族繁,实伯仲焉。”具体到驻防荆州的魁玉家族来说,富察氏这一支正处于一个逐步上升的过程之中。 

荆州富察氏自第六世出了额勒精阿(京口副都统)、第七世出了魁玉(江宁将军、成都将军等职)后,家世渐起。族中男子自第八世起开始出现纳妾的情况,七名男子中有五人有侧室,也有人不止一个妾氏,可见纳妾比例甚高。从生育情况来看,娶侧室的原因之一为生育问题,即原配未育,如札克丹之正妻无出,其妾何氏生有一子。但多数人是在正妻有生育的情况下,仍娶侧室。侧室基本是各地汉族女子,且年龄偏小,有小于其夫30岁以上的情况。如穆克登布与其侧室周氏相差31岁。在家谱记录中,按旗人族谱一般惯例,正妻一般均记录是某某家族的女子,某某人的女儿,某某人的姊妹等等,以明其旗籍与家世,而妾一般仅记录为某地人,某年生,娶进以后是否生育等情况。如:札克丹“侧室何氏四川华阳人,生咸丰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卯时,生子文恺。”札勒哈苏“侧室王氏,湖北江夏人,生无考,卒同治八年”。札勒哈哩“侧室焦氏,湖北襄阳人,生光绪十年正月二十九日子时,生女一”,另一侧室“龚氏,四川南充人,生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七日子时。”

      富察氏家谱详细地记录了族中男子所娶正妻为旗籍、而侧室基本为汉族女子的通婚情况,为史书所载的旗民不通婚的细节作了具体说明。 

与之类似的,《熊岳城唐屯镶白旗他塔喇氏宗谱》、《辽阳乌苏氏家谱》等,也记载了其家族与汉人通婚的时期及发展情况。

     《熊岳城唐屯镶白旗他塔喇氏宗谱》世系表中所载的唐氏婚姻,凡娶满族为妻者均进行注明,娶其他民族女者未注明。十一世唐松清娶妻范氏,用括号注明为满族,十二世唐喜林,娶妻赵氏,生四子,而同一辈的唐增林,娶妻红旗镇正蓝旗村何氏,亦以括号注明为满族。由该谱当代世系情况向上反推,可知出现娶满族以外女子的情况,大多在清代同、光时期。查该谱书“敕书”部分,十一世也是在同治时期,这与清代官方文献中记载放宽驻防旗人与驻地汉人通婚的时期是吻合的。

《辽阳乌苏氏家谱》则明确说自道光以后,与兄弟民族共居一地“相互间通婚、通产”。乌苏氏与汉族通婚的开始时期则记载的较早,“康熙初年,乌苏氏九世祖开始满汉通婚。穆成额或富岱之庶妻(即小夫人)多为汉族人(含汉八旗旗人)。从十世祖以后娶汉族人为妻者逐渐增多,满汉习俗开始融合,相互同化。”乌苏氏为留驻东北地区陈满洲一支,为辽阳望族。谱书所云与汉军旗人及汉族通婚,为他书所少见。查谱书世系推算,九世祖为康熙初期,则十世祖大约在康熙中期。该族人于康熙时期开始与汉军及汉人通婚,且最初所娶多为庶妻,符合清代满汉通婚关系中,旗人男子娶汉女而旗女不外嫁的惯例。

笔者曾经在福建长乐市琴江满族村田野调查时见到水师旗营祁氏家谱残本。根据笔者所见谱书残片判断,该谱书应为祁氏家族光绪间续修之谱。琴江旗营祁氏家谱残片中,能看到婚姻共30桩,包括男性户主所娶之女子及婚后所生女儿出嫁,透露出其通婚的范围和特色。其中旗营内部通婚共27桩,女子外嫁共3桩。外嫁3人均为乾隆时期光汉公一人所生之女,根据行文所说的闽县某乡某氏的情况来看,均非旗人驻防之地。这种情况具有驻防旗人通婚特色,通婚范围基本上是旗营范围以内,这就造成琴江满族村中大部分居民都是亲戚,各家各户都能找到某种亲缘关系,正如当地歌谣所说的“不是亲就是戚”。另一方面,作为汉军旗人,祁氏在乾隆时期曾有过3次女子外嫁的情况,估计联姻的对象均为当地汉族,也符合那一时期汉军旗人中出现的与地方汉人联姻的惯例。琴江祁氏这种通婚范围限制在旗营内的情况,与上述荆州富察氏通婚圈遍及全国各地的情况相比,富察氏作为满族世家大族和祁氏身为汉军旗籍一般民户的差异,就体现出来了。

其他方面,家谱中关于驻防旗人土地、迁徙、姓氏等许多社会生活细节,均可补史志记载的不足。

      简言之,各地驻防旗人的满族家谱中,谱单形式保存的较多,与其特殊的历史进程有很大关系。满族谱书也受到最高统治当局的重视,谱书在旗人袭职、科举、挑丁等事项中成为判明身份的依据,也显示出驻防旗人谱书与汉族家谱在作用上的区别。在驻防旗人“土著化”进程不断发展、户口逐渐与京旗脱钩的情况下,家谱格外受到重视。同时,满族家谱也反映出彼时旗人社会通婚、各地旗人的差异和联系等内容,并可与史志记载印证,加深了我们对清代旗人社会生活及其变迁的认识,对于理解今天的满族社会风俗,亦多裨益。

                                         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

                                              供稿:马景元

网友评论我要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信息!

验证码